我的日记
>>更多日记重庆:男子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房产赠给儿子,万万没想到,2个月后竟发现儿子并非亲生,法院判了

重庆:男子跟妻子协议离婚,将房产赠给儿子,万万没想到,2个月后竟发现儿子并非亲生,法院判了
转自网络
发现自己养了20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,是一种怎样的痛苦?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。
重庆一男子结婚后与妻子生下了一双儿女,后来两人因情感淡薄而协议离婚,约定将房产赠与儿子,不料离婚没多久,男子就发现儿子并非亲生,那叫一个气啊。
男子将前妻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他与前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的部分。
男子的诉请会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呢?一起来看看
01 案例回顾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采用化名,略作改编)
首先来回顾一下案情,男子姓王,是国营厂家的一位中层管理者,妻子姓李,两人育有一儿一女,按理说生活已经够幸福的了。
只是这婚姻的事情,谁能说得准?昨日还是卿卿我我,转瞬成仇人的夫妻,不在少数。
老王和妻子李某结婚多年后,因为生活琐事,频繁发生争吵,感情生活也日趋平淡,老王事业有成,李某也自觉不错,既然感情淡了,那就分开。
两夫妻一拍即合,决定和平离婚,协议分手。老王毕竟做了多年领导,钱也挣的不少,就和妻子商量,两人离婚后,财产一人一半,留一部分给女儿,房产则是过户给儿子,毕竟儿子以后也是要结婚生子的。
然而两人离婚不到两个月,一个残酷的真相,让老王后半辈子都将活在痛苦当中。
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,其实老王愿意离婚多多少少也有这方面的怀疑,就是经常会听到邻居的风言风语,只是老王自己不在意罢了。
既然离婚了,又给儿子赠了房产,万一儿子不是亲生的,那岂不是亏大了!于是老王为了验证自己的怀疑,就偷偷带着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。
等待鉴定结果的日子是痛苦的,一方面期待好的结果,一方面又怕颠覆自己的认知。
果不其然,老王与前妻养育20年的儿子,真的不是亲生的。老王痛苦不已,既然这辈子连个亲生儿子都没有,那还不如鱼死网破。
愤怒的老王找到了前妻,对其痛骂一顿,呵斥前妻背叛了他,并要求将赠与儿子的房产重新要回来,但前妻此时不乐意了,为此二人争论不休。
为了出一口气,老王将妻子和儿子告上了法庭,想要回自己的房子并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部分内容。
法院最终将会怎么判呢?我们接着往下看
02 法律分析
在这里我们先要弄明白一件事情,就是老王和前妻签订的协议中,房子过户给儿子的前提是,他在心里认为儿子是亲生的,因此才赠与的。
但这个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6条的相关规定: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所以老王和前妻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,这里要考虑到,虽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,是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。但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是出现了误解,也就是说老王觉得孩子是亲生的,所以才赠与房产。
再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6条的相关规定:
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。
因此协议是有效的,但是协议中的房产赠与部分是可以请求撤销的。
综上,法院判决撤销老王与李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的部分。
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,虽然这个房产过户撤销了,属于老王的,但还需要考虑到这个房产是不是老王的婚前财产,如果是婚前财产就罢了,倘若是和前妻李某的婚内共同财产,则李某是有权要求平均分割的。
03 深刻教训
婚姻不易,且行且珍惜。这李某也真是绝了,硬生生让老王帮别人养了20年的儿子,估计老王后半生想起这事,都会郁郁不平吧!